一、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 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37763187459 |
企业法人: | 田 林 | 生产地址: | 日照市岚山区滨海路66号 |
经 度: | 119°22′17″ | 纬 度: | 35°05′35″ |
联系人: | 贺照辉 | 联系电话: | 15863356977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 |
1、码头和其它港口设施经营;
2、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港口拖轮服务。 |
生产经营规模: |
大型企业 |
二、排污信息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主要污染物: | 粉尘 | 排放方式: | 无组织排放 |
分布情况: | 港区散货码头及堆场 | 排放浓度: |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29mg/m³。 |
超标情况: | 未超标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建有全封闭码头至货场皮带机两条,建设喷水抑尘管网、消防泵站,配备清扫铲车、洒水车、吸尘车、篷布、防尘网;装卸过程中采取喷水抑尘,对堆场采取遮盖篷布和洒水措施,对码头、堆场环境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洒水清扫作业;运行正常。 |
主要污染物: | 废水 | 排放方式: | 经处理排放岚桥石化污水处理站(不外排周围环境) |
排放浓度: | 石油类排放浓度最大值0.14mg/L. | 超标情况: | 未超标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二级标准 | 雨水总闸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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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建设有污水处理站、雨污水收集管网、雨污水沉淀池;对港区陆域所有含油污水经港区污水站处理;港口船舶油污水有经海事部门认定资质单位回收;对港区陆域生活污水经管线排入日照岚桥港口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散货后方堆场设置雨污水收集管网、雨污水沉淀池、生活污水处理厂、含矿污水处理厂,满足堆场散货雨污水收集、沉淀、处置环保要求;液化库区实行雨污分流、建有事故池并满足库区防渗要求;运行正常。 |
主要污染物: | 噪声 | 检测结果: | 昼间53.6 Leq[dB(A)];夜间 49.6Leq[dB(A)] |
超标情况: |
符合要求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布置,将作业设备布置于码头前端,利用后方堆场的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和振动影响;对非移动设备噪声源实行密闭降噪,满足环保要求;运行正常。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1、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山东岚桥工贸集团提高液化储运物流能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照市环保局于2011年1月19日以日环发〔2011〕12号文批复,岚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1年1月26日以岚环发〔2011〕12号文,2011年4月25日以岚环发〔2011〕18号文和2011年7月20日以岚环发〔2011〕21号文同意试生产;日照市环境检测站编制的《山东岚桥工贸集团提高液化储运物流能力技改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书》(日环(监)字2011年311号)和该项目《监测报告书》(日环(监)字2015年268号)进行验收,并分别于2011年11月7日由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和2015年12月31日由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全部通过验收;2018年5月以岚环表〔2018〕21号批复了技改工程6×20000m³外浮顶储罐增加原油货种,该技改项目于2018年9月6日以岚环验〔2018〕24号通过验收批复;本项目于2018年8月租赁给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关于山东岚桥工贸集团提高液化储运物流能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日环发〔2011〕12号文;《关于对山东岚桥工贸集团提高液化储运物流能力技改项目试生产的批复》岚环发〔2011〕12号;《关于同意山东岚桥工贸集团提高液化储运物流能力技改项目试生产延期的批复》岚环发〔2011〕18号;《关于同意山东岚桥工贸集团提高液化储运物流能力技改项目试生产延期的批复》岚环发〔2011〕21号;验收批复日环验〔2011〕17号和岚环验〔2015〕12号;《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提高液化储运能力技改工程6×20000m³外浮顶储罐变更储存货种项目审批意见》(岚环表〔2018〕21号);《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提高液化储运能力技改工程6×20000m³外浮顶储罐变更储存货种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岚环验〔2018〕24号)。
2、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岚桥1#、2#液化石油化工品泊位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调查报告表》,日照市环保局于2011年1月21日以日环表〔2011〕4号文批复,岚山环保分局于2011年1月26日以岚环发〔2011〕11号文同意;日照市环境检测站编制的《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岚桥1#、2#液化石油化工品泊位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验收调查报告表》(日环(监)字2011年312号)进行验收,并于2011年11月3日由日照市环境保护局通过验收。本项目于2018年8月租赁给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关于同意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岚桥1#、2#液化石油化工品泊位技术改造工程试生产延期的批复》岚环发〔2011〕15号文;《关于同意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岚桥1#、2#液化石油化工品泊位技术改造工程试生产延期的批复》日环表〔2011〕4号;《关于同意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岚桥1#、2#液化石油化工品泊位技术改造工程试生产延期的批复》岚环发〔2011〕11号文;验收批复日环验〔2011〕16号。
3、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8月31日以鲁环审〔2010〕238号文批复同意;2017年4月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验收于2017年5月24日由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以日环验〔2017〕7号文通过验收。本项目于2018年8月租赁给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鲁环审〔2010〕238号)文;《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日环验〔2017〕7号)文。
4、《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 1#、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0 年 12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并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获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鲁环审〔2011〕18 号),《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 1#、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于2015年5月由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并于2015年7月22日省环保厅验收通过。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1#、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1〕18 号);《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1#、2#通用泊位工程试生产请示的复函》(日环函〔2013〕173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1#、2#通用泊位工程延期验收的批复》(鲁环评函〔2014〕18 号);《关于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1#、2#通用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鲁环验〔2015〕141号)。
5、《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 3#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9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并于 2011 年 9 月 9日获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鲁环审〔2011〕216号),《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 3#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完成编制,并于2016年9月12日日照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本项目正式堆场于2019年8月有日照新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3 泊位堆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验收后,于2019年10月28日以岚审表〔2019〕39号被日照市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3#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1〕216 号);《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3#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鲁环评函〔2016〕8 号);《山东省岚桥港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3泊位堆场工程环境审批意见》(岚审表〔2019〕39号)文。
6、《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岚山口岸岚桥港务有限公司进境木材除害处理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1月由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编制完成,并于 2014 年 12月24日获得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的批复(岚环发〔2014〕93号),于2016年申报《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岚山口岸岚桥港务有限公司进境木材除害处理区工程(一期)竣工环保验申请表》,并于2016年12月12日由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验收通过。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岚山口岸岚桥港务有限公司进境木材除害处理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岚环发〔2014〕93号);验收批复(岚环验〔2016〕18 号)。
7、《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2月由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并于 2011 年 5 月 19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批复(环审〔2011〕120号),2018年1月有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完成了《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于2018年1月20日在日照组织省市专家进行项目环保验收,并顺利通过。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120 号)、《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年2月编制了《岚桥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7年3月6日在岚山环保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1103-2017-010-M。该预案包含现有所有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